一、关于志愿填报时间
入选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6月28日至7月2日),登录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考生服务平台(gk.jseea.cn),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即视为放弃相应的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二、关于志愿填报要求
获得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历史等科目类527分,物理等科目类512分),所填报的专业须符合学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否则志愿无效。学校招生专业组代号、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及招生计划见附件。
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多种招生形式(高校专项、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入选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填报。
综合评价(B类高校)等特殊类型志愿实行传统(顺序)志愿方式。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三、关于填报的志愿是否需与报名时填报的志愿保持一致
我校以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阶段所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综合评价报名阶段填报的志愿仅作为参考,两次填报的志愿不需要保持一致。
四、关于录取政策
进档考生采取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按“加权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确定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为:将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折算成标准分(百分制),按75%计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实际得分的20%计入;首选科目历史或物理成绩满分100分,按实际得分的5%计入。以上三者相加,即为加权综合评价得分。(各项分值保留至2位小数)
五、关于投档批次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普通本科批次之前,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进行投档。
六、咨询方式:0513-85012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