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回母校看一看——我为通大代言”
寒假社会实践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回母校看一看——我为通大代言”寒假社会实践专项活动的通知》,经各学院推荐、招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现拟授予纺织服装学院等8个学院“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拟授予钱奕伶等287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拟授予启东市汇龙中学小分队等159支队伍“优秀小分队”荣誉称号。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招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85012170,邮箱:zsb@ntu.edu.cn。
附件1:2023年度“优秀组织单位”公示表
附件2:2023年度“先进个人”公示表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附件1:2023年度“优秀组织单位”公示表.pdf附件2:2023年度“先进个人”公示表.pdf附件3:2023年度“优秀小分队”公示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