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初审合格考生加分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13浏览次数:6356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综合评价录取相关规定南通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加分奖项材料进行审核,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初审合格考生的加分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日期为613日起至623日止。相关说明如下:

一、公示内容中的竞赛加分项目及等级由我校招生本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委员会予以认定,同类型(学科)获奖只记最高奖,不累计加分,不同类型(学科)累计加分,考生条件分满分为20

 “考生条件分”计算方法具体见下表:

高中阶段竞赛获奖

赛事名称

分数

奥林匹克学科竞赛

(数学、物理、化学)

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

20

奥林匹克学科竞赛

(生物学、信息学)

15

奥林匹克学科竞赛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

省级赛区二等奖

10

省级赛区三等奖

5

二、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文件精神,对于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公示奖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26019    

电话:0513-85012170(招生办公室) 

0513-85012062(纪委监察处)

 

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613

南通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合格考生加分情况公示.pdf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