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结合考生增补材料情况,现对初审合格考加分奖项增补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日期为6月6日起至6月12日止。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文件精神,对于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公示增补奖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26019
招办电话兼传真:0513-85012170
监督电话:0513-85012062
附件:南通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选拔初审合格考生加分奖项公示 (新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