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2015年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15-04-30浏览次数:597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南通大学2015年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方案》规定,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经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杨锋松等801位同学通过资格审查,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日期为4月30日起至5月10日止。

即日起至5月10日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将报名测试费60元汇至指定账户(户名:南通大学,开户行:建行南通分行营业部,账号:32001648636059123123,汇款说明:综合评价录取,考生姓名、考生号)。汇款后请务必将汇款凭条复印,并写上考生姓名、拟参加校园开放日驻点考察备选项目(两项)及以1532开头的14位考生号,传真至0513-85012170。

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映。
通信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26019
电话:0513-85012170(招生办公室)0513-85012062(纪委监察处)



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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