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2008年在江苏省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8-05-14浏览次数:847

学校名称:南通大学

学校性质:省属综合性大学

办学性质:公办

校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主校区),青年东路40号(文峰校区),启秀路19号(启秀校区),外环东路999号(钟秀校区)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各类别的招生工作。

一、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

 我校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批次的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B级(含)以上,必修测试科目成绩须在C级(含)以上,技术测试科目成绩为合格;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录取批次及师范提前录取批次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B级(含)以上,必修测试科目成绩须在C级(含)以上,技术测试科目成绩为合格;艺术体育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

二、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招生

 学校在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调档申请。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语、数、外三门原-始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及附加题分数之和)为录取分进行排序,当录取分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对选修科目测试等级为A+A+的进档考生优先录取并优先满足专业志愿。

 我校用公布招生计划录取学校投档线下同批省控线上一定范围内选测科目等级为A+A+的考生,录取政策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艺体类招生

 报考我校美术、音乐、体育类专业的江-苏考生,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取得合格成绩。报考我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取得合格成绩。文化分为语、数、外三门原始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录取方式与普通类专业招生相同,录取分按下列方式计算:

 1、美术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为录取分。

 2、音乐类专业:对进档考生以省专业统考成绩为录取分。

 3、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对进档考生以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为录取分。

 4、体育类专业:对进档考生以文化分为录取分。对专业分排列前三名的进档考生优先录取。

 录取分相同时,美术类专业以专业分优先、音乐类专业和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以文化分优先、体育类专业以专业分优先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三)选择性招生

 对报考我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省填报本科志愿的要求,特征分(语、数、外三门原-始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到同批次选择性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江-苏考生,由考生在各录取批次招生前向我校提出申请,经校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同意,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使用选择性计划自主录取:

 1、在高中阶段参加经我校认可的省级以上科技、文化、体育、艺术及素质教育的竞赛活动,并获得优异成绩的考生。

 2、高考单科(语、数、外及选测科目)成绩在相应科目中为省排名前5%的应届毕业生。

 3、高中阶段受省级以上表彰的应届毕业生。

 4、江苏省重点中学(含我校“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推荐的平时成绩优秀的应届毕业生。

 5、为我校的建设和发展作出较大贡献者的子女。

三、有关说明

 1、关于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

 2、关于身体要求。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为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建议表面抗原-阳性者慎报医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58厘米的考生慎报护理类专业,考生还应慎报因身体原因可能影响将来就业的相关专业。

 3、关于体育类专业的男女生比例。体育类专业女生约占25%,男生约占75%。

四、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513-85012170

 2、咨询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3、邮政编码:226019

 4、电子信箱:zsb@ntu.edu.cn

 5、网 址:zs.n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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